公司簡介
企業簡介上海南象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南象科技”)成立于2017年,總部位于上海,是一家集研發、生產、銷售和服務于一體的高新技術企業、專精特新企業。從最...
一、應根據建筑物的性質、發生電氣火災危險性、保護對象等級設置電氣自動滅火裝置系統。
設置電氣自動滅火裝置系統應以低壓配電系統為基礎, 在保證低壓配電系統正常運行的前提條件下, 實時跟蹤、 監測配電系統的剩余電流、 溫升和溫度情況。
二、電氣自動滅火裝置系統應有下列部分或全部監控裝置組成:
根據《系統》中的定義、 實踐經驗和一些資料文獻的綜合整理, 一個完整的電氣自動滅火裝置系統應包括以下設備:
( 1) 監控主機, 即電氣火災監控設備。
( 2) 分布于建筑物配電系統各關鍵點的剩余電流式和電氣自動滅火裝置。
( 3) 連接監控主機與各探測器的接口、 通信總線及分支線、 護線管槽。
( 4) 能夠正確傳遞系統信息的中繼器 (在總線敷設路徑簡單且距離不長的較小系統中, 中繼器并非必需品 )。
( 5) 遵守通信協議的人機交互平臺軟件。
三、應根據工程規模和需要檢測電氣火災部位,確定采用獨立式探測器或非獨立式探測器。
四、應根據電氣敷設和用電設備具體情況,確定電氣自動滅火裝置形式與安裝位置。
五、在無消防控制室且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器設置數量不超過8 個時,可采用獨立式電氣自動滅火裝置。
六、電氣自動滅火裝置系統的設置不應影響供電系統的正常工作。